最近看了不少風波,即使有圖有真相,店家看了不爽,就威脅提告,挖賽~現在用訴訟威脅他人的手段正夯喔(攤手)

第一家:中壢kiki屋
詳細有圖有真相的懶人包請見:
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
google後發現蠻多人寫,但這篇最完整XD
簡短大意:
苦主覺得餐點不好吃,部落格有圖有真相,但言詞並不犀利。店家看到後到部落格留言揚言提告。

後續喔?當然沒告阿,只是店內裝飾換成海綿寶寶、哆拉A夢等等為主。
然後在部落格發表聲明,這一切都是有心人士操弄抹黑啦。
對拉對拉~爭不過人家就全部推給別人!

 

第二家:Aroma's Kitchen(愛主馨香廚房)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3巷21弄3號
店家資訊來自#1Al98kT8 (Food),作者cyy007,標題[食記] 台北公館/師大 五星級的平價美食。由於用語非常不生活化,疑似廣告文。該位網友於事發後,不停為該店辯解。

事發經過:
苦主et220870於9/28下午2點45分,在批踢踢FOOD板發表一篇這家店的負評(#1Am5kMEG),大意是說看了cyy007的食記後,一群人(10人)去消費,但非常不滿意,服務差,結論是「五星級的消費,不如夜市的品質」。

e網友於9/28晚上11點05分於批踢踢food板po文,說他5分鐘前接到愛主馨香餐廳老版的電話,要他到派出所說明此事,否則提告。e網友認為自己沒有理虧,不理。

為何愛主馨香廚房會知道苦主電話呢?因為e網友當初訂位有留下電話,老闆打電話來劈頭就問:「你是不是ptt的維尼」,e網友說是。

9/30晚上11點56分,e網友於批踢踢Gossiping板po文,而後轉錄到FOOD板#1AmuJDsy 說接到大安分局偵查隊的電話,名義是誹謗罪,希望他到案說明。

警察先生告知,店家控訴的理由是e網友的這句話:「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勒!!!!」店家認為這句話是在說愛主馨香廚房的雞腿沒有去骨,事實上他們有去骨,故與事實不符(店家還特別強調他們的雞腿排是在COSCOT買的XD

接下來如何發展,拭目以待。

其他小花絮:
1.鄉民於ipeen(愛評網)中發現這家店的清一色好評,但5位評價的會員文章數皆為1,且會員資格未進行任何認證。

2.該店家ipeen的好評中有位會員,用語和習慣與FOOD板cyy007非常相似,都是~~~的愛用者。

3.愛主馨食廚房MSN空間餐點相片,價位就不說了,不曉得各位認為價位多少?

4.Mibile0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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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要放圖文,和還是算了,有點懶,就直接附出處囉 XD

以上僅針對最近發生的風波做簡單報導,完~全沒有說店家的壞話喔 ^_<
提醒諸位網友,慎選店家,言詞一般的負評就鬧成這樣了,各何況是更激烈的呢?
只好祝福各位不要踩到難吃的店,不然想抱怨也不能抱怨呀~
有圖有真相又怎樣?誰鳥你呀?
還有愛主馨食廚房是基督教的,不是天主教。

本來還有一家E-Japan日必購要寫,改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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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愛主馨香後續:(懶得整理,直接貼上幾篇文,最後一篇是事主的道歉文)

重點提示:
1.網友摘錄記者採訪,維尼提出反駁(10/01)(採訪新聞片段請去Mibile0討論串找,我記得有人有貼)
2.最後雙方和解,維尼在FOO板PO澄清文(11/29)
3.鄉民反應:和諧,有些人覺得前後矛盾。


以下開始為原始文章,墨綠色為引文。

1.網友摘錄記者採訪,維尼提出反駁(10/01)(採訪新聞片段請去Mibile0討論串找,我記得有人有貼)
作者: et220870 (維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店家] 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愛主馨香? …
時間: Thu Oct  1 12:44:52 2009

※ 引述《PringIes (中華英雄)》之銘言:
: 昨晚有拜託一位在雜誌社上班的小記者幫忙詢問這件事情
: 剛剛記者朋友給我回覆了 但是他講的很快 我來不及全部抄下(我又不是幹記者的 囧")
: 所以簡單報告一下他電訪後店家的一些說法並擷取他提問的兩個問題
: 首先提到為何要告張先生(以下簡稱維尼)的動機


冏本來要出門了.....

出去前回應一下好了

: 店家認為
: 1.事情發生之後 店家有主動聯絡維尼 希望有溝通的機會 但維尼不給店家解釋的機會
:   堅持自己寫的是事實


我接到第一通電加打來的電話就是老闆打來說要告我的電話

時間是9.28晚上22點左右,從警察局打來的,我手機裡還記錄著這通來電訊息

之前完全沒有接到任何"試圖解釋"的電話

如果店家有在9.28號晚上以前打電話給我歡迎拿紀錄出來XD

: 2.維尼硬凹別人正面心得文為廣告文 拼命強調店家騙人 傷害很多潛在客戶
:   (可憐的原PO 全世界鄉民的發言店家都認為是你了=.=)


好吧,如果那篇是真心的食記心得文的話

我向cyy道歉,只能我和他對食物的品味很不一樣...^^"
(我後來有在cyy那篇推文回應這件事)


: 3.維尼那天去點了沙朗牛排 跟店家要黑胡椒醬 但是店家沒有 但是店家還是釋出善意
:   希望維尼多包含 並給予他連老客戶都不會有的 九折優惠
:   (這也算動機 囧?)


那塊牛排我吃了一口之後,真的覺得不太好吃...

但一客500啊啊啊啊啊啊!!!!

所以我跟老闆娘要黑胡椒醬,想說有調味的話應該比較吃的下去吧

結果老闆娘說他們牛排原本是沒有附醬的,要的話要當場請廚師調

我就說好那麻煩你們幫我調一下~~

我等了大約5~10分鐘,老闆娘依舊忙碌的送餐沒空理我....

我就自己去問她...

然後她說"ㄚ我剛剛忘記幫你問了!!!",就咚咚咚跑進去廚房....

然後大約過了3分鐘又跑出來說"客人抱歉,廚師現在很忙,沒辦法幫你調醬"

我也只能無奈的說好吧...(當然臉色有點難看)

結果當我牛排吃了半塊後,那個口香糖小弟突然拿了一碗醬過來...

說讓我試試看這個醬可不可以.....

所以我的剩下半塊牛排可以配著醬吃了!!!!(感動)


由於我們這群人吃完心情都很差,臉色都很難看....

老闆娘結帳時就跟我說"因為醬的關係,幫你的牛排打九折變450...."

天啊我應該要感激涕零嗎!!!????

這一客牛排我花150吃都嫌貴的,現在從500變成450.....

老闆,因為你少賺了50元我就該深深的感激你嗎?


: 4.身為台大生的維尼 在他同時要求店家品質的同時 卻忽略自己身為台大生的品質 且因
:   他的身分 對這個社會有示範的效果 所以必須給予警惕
:   (店家在告之前知道維尼是台大生喔= =?)


對不起我沒通過GMP認證品質不佳...QQ

可是我好像沒有跟老闆你收錢ㄛ.....

: 再來是記者最後一個問題 有機會的話願意跟維尼和解嗎?
: 「我不是老闆 我也不能決定 但我感受到張先生相當不懷好意 說不定是別人請來的"打\
手"
:   我們做生意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 但張先生在文章及雙方電話的過程中 又一直聲稱"歡
:   迎店家來告我" 不停的做挑釁的動作 所以我也不知道老闆會怎麼決定 」


原來息事寧人是胡亂提出告訴....(攤手)

我有說過"歡迎你們告啊"沒錯~~

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實在很白爛,所以也就賭氣的嗆回去~~

: 最後有一些蠻妙的發言
: "他這文章PO出去之後 已經兩天沒生意了 嚴重傷害我們"  但講完這句之前店家有提到
: "我們不做任何廣告 皆為口耳相傳 所以很多老客戶 包括台大的教授阿 醫生阿..."
: (恩..有點怪怪的)
: "張先生他連在警察局的事情都可以捏造了 警察的反應根本不像他所寫的那樣"


歡迎找那位警察先生來對質~~XD

: (鴿子不會去得罪人)
: "張先生跟他的朋友來店裡 把東西都吃光光了 也享受到折扣 結果回去馬上PO負評 這樣
:  合理嗎"
: (花很多錢 不吃掉對不起自己阿...)

所以我如果剩下很多,他心情會比較好嗎?= =+

老闆,一客500ㄟ!!!!

: 我朋友有提到 店家拼命的強調他們的食材 也有強調costco的雞腿...Orz
: 對了 最經典就是以下這句了
:              "這篇報導可不可以不要刊? 我們想要給這個學生一個機會"
: 簡略報告完畢 聽說通話時間是將近35分鐘 所以有很多是我沒寫到的 僅擷取部份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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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137


2.最後雙方和解,維尼在FOO板PO澄清文(11/29)
   強調,這一切都是誤會

 作者  et220870 (維尼)                                             看板  Food
 標題  愛主馨香廚房後續發展(澄清文)
 時間  Sun Nov 29 17:26:4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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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板友大家好,我是兩個月前food版愛主餐廳事件的原po。這段期間我和我的家人

有和店家作過幾次溝通,彼此和諧理性的來處理這件事,在溝通後也釐清了一些原本雙方

有誤會的部份,在這裡跟大家簡單說明。

    首先,我要先和cyy007同學及店家道歉。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在cyy007同學的文

下面推文說”這是店家廣告文,...”。這絕對是我的錯。

    而店家也向我和當天的客人致歉,老闆娘說,當天真的是因為人潮突然湧進來,而店

內的人手不足,因此可能在服務上有不週到的地方(例如候餐時間稍久),也希望有機會向

當天的客人表達歉意。

    接著老闆娘要澄清的是,她們其實從一開始就沒有要告我的意思,而事實上也沒有告

(店家當天去警局只是去備案)。店家其實也不知道我有被叫去做筆錄,而老闆娘自己不太


ptt上鬧的這麼大。

    由於原本我們雙方沒有直接的溝通,都是透過媒體的說法來了解彼此的狀態,然而媒

體某些地方的報導是特意篩選過的,難免會有偏頗之處、與真相有不小的落差,因此造成

彼此更深的誤會。

    而在溝通之後,店家和我已平靜的將這件事解決了。其實這件事從一開始就沒有那麼

複雜;如果我一開始消費完覺得不滿意,就馬上跟老闆娘反應,老闆娘其實是很願意接受

客戶的意見的。而老闆娘也說她們當天應該是有點急且過度小心,由於怕我是在網路上對

他們惡意攻擊,因此選擇到警察局,希望在有第三方公證人的情形下跟我談,向我澄清他

們真的沒有請人在food版po廣告文,沒想到因此激起了我的防備心,也讓我以為店家是因

為我po了負評文就要告我,現在當然知道是一場誤會。

    老闆娘是個很溫柔的人,在跟老闆娘溝通的過程中感受的到老闆娘的親切,在溝通時

我有很激動的時候,而老闆娘還是很客氣的跟我講話^^”。她在看到網路上各位鄉民的反

應後真的很難過,她沒有想到原本覺得只是個自我保護的動作(備案)會引起這樣的軒然大

波。老板娘也願意跟各位鄉民們道歉,也希望大家能自己來認識愛主馨香廚房。

我也想拜託鄉民不要再繼續罵老闆娘了...^^"。

    另外,這個事件已經被一些鄉民們轉貼到許多其他的blog上(像無名or痞客幫),也造

成店家以為這些轉貼到blog的行為都是我做的(這是我們之間的誤會之一)。而這些轉貼的

動作也對店家造成不小的傷害,因此我想拜託大家,希望大家能停止轉錄這個系列的文章

(除了這篇澄清文以外XD)。麻煩各位了~~<_0_>

    最後老闆娘誠摯的邀請各位鄉民自己來認識愛主馨香廚房,因此從下禮拜開始為期一

周(12.1~12.6),只要結帳時出示學生證,一律九折優待。

由於餐廳的人手不足,如果方便的話,去吃之前可以打電話或寄email訂位。

餐廳資訊如下:

http://www.coupon.com.tw/sayalist.php?kind=%BC%DA%A6%A1%AE%C6%B2z&city=%A5x
%A5_%A5%AB&townn=106%A4j%A6w%B0%CF&x=21&y=10

老闆娘email: aromaskitchen@hotmail.com

多謝大家撥冗看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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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03.182
※ 編輯: et220870        來自: 114.42.103.182       (11/29 17:32)



3.鄉民反應:和諧,有些人覺得前後矛盾。(見推文)
 文章代碼(AID): #1B4ZvPZW (Food) [ptt.cc] 愛主馨香廚房後續發展(澄清文)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ood/M.1259486809.A.8E0.html            
 這一篇文章值 53 元         

以上,前因後果都補完了唷 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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